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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转发《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淇滨区、鹤山区文明办,开发区组织宣传部,示范区党群工作部:
 
今年6月,省文明办下发了《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核办法(暂行)》,将对省级以上试点县(区)进行考核。结合我市实际,市文明委已将你们4个城区纳入市级试点,实现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覆盖。为便于统一标准、统一考核,与上级有效进行衔接,现将《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核办法(暂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考核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有效举措和重要抓手。各城区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吃透上级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活动,确保考核指标项目化、制度化、精准化。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城区要制定落实措施,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考核细则的10项内容、36个指标和3个加分项目,逐个进行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具体人员、完成时限,强力推进各项内容落实落细落小。要注重创新载体,结合区域特点,打造一批品牌项目,扩大社会影响,展现工作成效。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已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内容。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市文明办将对各城区的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列入季度文明城市考核排名内容,并在年底进行综合考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城区,视情进行奖励,调动基层积极性、创造性。各城区请于12月中旬报送中心建设情况总结材料,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报送。
 
附件:1.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核办法(暂行)
2.2020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考核细则
 
       鹤壁市文明办
附件下载
                             2020年7月17日
发布时间:2020-07-29 作者: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