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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八中学开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1月12日,鹤壁市第十八中学志愿者教师带领7.6班中队学生走进结对社区开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向社区居民、临街商户和行人发放《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白纸,并现场对《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讲解答疑。在新年到来之际,倡导广大市民文明过大年,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绿色过年的方式等,主动遵守《条例》,共同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
 
下一步,教师志愿者还将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引导居民自觉规范文明行为,主动融入文明创建热潮,为创建文明鹤壁而争光添彩。
 
发布时间:2021-01-14 作者:市十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