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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年度“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启动

3月18日,我市启动2021年度“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开展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宣传活动自下而上开展,坚持群众评群众、群众荐群众原则,建立各层级的“乡村光荣榜”。选树对象包括“好媳妇”“好丈夫”好妯娌”“好儿女”“好公婆”“好邻居”好乡贤”“好党员”“好支书”9个类别,要求事迹感人、群众认同、可信可学,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和价值导向(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各类别具体选树条件)。
 
本次活动采用逐级选树原则,上一级候选人须从下一级“乡村光荣榜”人物中遴选产生,各个类别的人物原则上不交叉、不重复评选。“好乡贤”“好党员”“好支书”的选树主要在乡镇以上层面开展。
 
选树活动时间安排上,行政村一级由村“两委”召集本村道德评议会组织实施,时间为3月至5月;乡镇一级在各行政村推荐基础上开展,时间为5月至6月;各县区的具体时间、选树数量由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在8月前完成,完成选树后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人物作为市级候选对象。市级“乡村光荣榜”由市文明办联合市直有关部门评审发布,各类别的先进典型分别选树10人,总计90人,8月底至9月初公布选树结果。活动结束后,市文明办将择优向省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参与省级“乡村光荣榜”选树。
 
对荣登各级“乡村光荣榜”的先进人物,同层级的组织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组织拍摄光荣照、戴光荣花、送光荣到家等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人物事迹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措施,使各类先进典型享受村镇各类优待,让光荣者光荣、有德者有得。
 
近年来,我市始终注重乡村典型人物事迹的挖掘宣传工作。2020年11月,2020年度河南省“乡村光荣榜”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圆满结束,共产生先进典型120人,我市7人分别在此次活动中获得好媳妇”“好丈夫”“好儿女”“好公婆”“好党员”称号,为推动全市文明乡风建设提供了榜样支撑和道德力量。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