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单位,市委党校,各高校党委宣传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鹤壁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围绕增强文化自信,以高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和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产业紧缺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造诣精深、成就突出、德艺双馨、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
二、遴选范围、数量及标准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的范围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业务人才,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人选推荐。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界。主要包括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等工作人员。
4.文艺界。主要包括各文艺家协会、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5.文化经营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一般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遴选数量
2021年度计划遴选10名左右。
(三)遴选标准
推荐为鹤壁文化名家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特殊条件下,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获得国家级文艺奖项者可破格推荐。
三、遴选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宣传部设立“鹤壁文化名家”平台,负责“鹤壁文化名家”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后,由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组织初审。市委宣传部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且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未通过审查或有异议的不提交评审。
(三)平台评审。市委宣传部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四)研究审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市委宣传部提出的建议人选。
(五)公示确认。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鹤壁文化名家”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委宣传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鹤壁文化名家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四、激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为“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鹤壁文化名
家”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政策倾斜。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资助,支持“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建立“文化名家工作室”,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
(四)优先参评。“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中原文化名家。
(五)政治吸纳。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六)联系服务。将“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评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准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专家投票或打分结果、会议研究情况等。
3.加强全过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人才评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六、推荐材料及联系方式
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等相关表格,可登陆鹤壁文明网下载填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齐全并按正确顺序装订:
材料目录:1.推荐报告;2.简要情况表;3.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4.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5.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个人简介材料。6.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提供纪检监察证明或公安部门无违法乱纪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392—3316186
联系地址: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组织人事科(鹤壁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601房间)
附件:1.鹤壁文化名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鹤壁文化名家简要情况表
3.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2021年8月28日
发布时间:2021-08-30 作者: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