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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清廉机关建设承诺书

按照清廉机关建设的要求,为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结合市委宣传部实际,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强化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践行为民服务承诺,做到言行一致、敢于负责、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清廉思想贯穿宣传工作全过程,加强廉政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自律意识、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树立阳光、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提高行政效能。真心实意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办的事及时办理,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做到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热情礼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多干群众最急需的事,多干多数人受益的事,以良好的政风促进清廉社会的发展。

    四、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制,从群众需求出发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能,采取媒体、报刊及机关单位公示栏等方式,将有关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主要工作职能、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公布于众,增强办事透明度,使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五、诚恳接受监督。我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虚心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向人民报告、请社会监督”公开承诺的落实。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承诺时间:2022年11月1日   


发布时间:2022-11-05 作者:鹤壁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