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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关于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总结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鹤财效〔2022〕1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单位为完成相关工作而发生的支出,纳入2021年绩效自评包括“扫黄打非”工作经费、第八届中原文博会经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对外宣传经费、文明村镇奖励经费等共计17个项目,均为部机关自评项目,无二级单位所属项目,具体支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

(万元)

执行数

(万元)

执行率

1

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120

120

100%

2

鹤壁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奖励

112.4

50.12

44.59%

3

社科规划项目

15

14.51

96.73%

4

扫黄打非专项经费

20

20

100%

5

第八届中原文博会经费

100

100

100%

6

经费补助

49.5

49.5

100%

7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2.12

0.68

32.08%

8

对外宣传费

370

370

100%

9

文化事业和产业经费

45

45

100%

10

党建经费

0.5

0.5

100%

11

河南日报鹤壁特刊宣传经费

55.2

55.2

100%

12

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331.6

331.6

100%

13

党史学习教育专项经费

183

104.69

57.21%

14

党代会代表通道专项经费

4.5

4.5

100%

15

工作经费

20

20

100%

16

央视《天气预报》栏目宣传费

50

50

100%

17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营维护费

46

46

100%

2021年项目总收入1524.82万元,总支出1382.3万元。总执行率90.65%,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有关资金使用政策,实现专款专用,票据专人保管,财务流程清晰。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对象与范围。按照通知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本次评价覆盖2021年度市级财政批复的所有项目及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追加项目。

(二)自评组织与开展。依据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由项目执行科室负责收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资料,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报项目单位自评表,财务室负责收集汇总资料,开展自评工作。

(三)自评责任单位与参与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由办公室、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组成员由各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组成。

三、单位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自评结果。

按照2021年年初制定的预算绩效目标,我单位充分、高效利用财政资金,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到位,自评得分90-95分的项目3个,95-100分的项目14个,我部门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17个,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0个,指标完成有偏差的项目个数3个,偏差较大(30%及以上)的项目个数3个,存在偏差的指标占比17.64%。

(二)偏差较大项目说明。

1.鹤壁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奖励经费:项目预算数112.4万元,执行数50.12万元,执行率44.59%,因市级文明村镇评选为3年一届,2021年未开展评选,支出减少。预算安排建议:2022年为文明城市创建年,省级及以上文明村镇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为有效调动基层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建议保留项目年度预算。

2.党史学习教育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数183万元,执行数104.69万元,执行率57.21%,2021年我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追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项经费项目,部分经费结转至2022年继续用于开展专项活动支出。

3.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数2.12万元,执行数0.68万元,执行率32.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支出减少,结余资金年底由财政收回。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自评发现的问题

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以来,经办人员均为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虽然每年均有进行培训,但知识培训不够系统,培训人员范围不够广,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而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项目执行科室,且这项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设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确细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完善预算资金使用的制度建设,确保以制度做好监督,使部门支出绩效工作能够合法合理,科学有效开展。

五、绩效自评工作建议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建议

随着财务工作的不断细化,对单位财务人员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建议以后重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增加培训次数,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二)预算安排建议

建议加强对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按照部门重点工作要求,合理安排项目预算,确保全市宣传工作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执行率

产出指标得分率

效益指标得分率

满意度指标得分率

自评得分

是否存在较大偏差

1

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120

120

100%

100%

90%

100%

97.0

2

鹤壁市文明村镇奖励

112.4

50.12

44.59%

96%

100%

100%

92.5

3

社科规划项目

15

14.51

96.73%

98%

100%

100%

98.7

4

“扫黄打非”专项经费

20

20

100%

100%

100%

90%

99.0

5

第八届中原文博会经费

100

100

100%

100%

100%

90%

99.0

6

经费补助

49.5

49.5

100%

98%

100%

90%

98.0

7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2.12

0.68

32.08%

96%

100%

100%

91.2

8

对外宣传费

370

370

100%

100%

100%

80%

98.0

9

文化事业和产业经费

45

45

100%

100%

96.67%

80%

97.0

10

党建经费

0.5

0.5

100%

100%

100%

80%

98.0

11

河南日报鹤壁特刊宣传经费

55.2

55.2

100%

100%

96.67%

90%

98.0

12

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331.6

331.6

100%

100%

93.33%

90%

97.0

13

党史学习教育专项经费

183

104.69

57.21%

96%

100%

100%

93.7

14

党代会代表通道专项经费

4.5

4.5

100%

100%

100%

80%

98.0

15

工作经费

20

20

100%

100%

100%

90%

99.0

16

央视《天气预报》栏目宣传费

50

50

100%

100%

100%

90%

99.0

17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营维护费

46

46

100%

100%

100%

90%

99.0

 

发布时间:2022-11-27 作者:鹤壁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