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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兴鹤聚才”计划—鹤壁文化名家申报指南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文化遗产保护、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的范围主要是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注重从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 理论界(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包括市管高等院校,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 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媒体技术等工作的人员。

  3. 出版界。主要包括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人员。

4. 文艺界。主要包括各文艺家协会、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教学研究、展览展示、传承保护、文化经营、专门技术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等工作的人员。

二、遴选数量

2023年度遴选10名。

三、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中原文化与中原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特殊条件下,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获得国家级文艺奖项者可破格推荐。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鹤壁文化名家”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已入选“鹤壁文化名家”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四、遴选办法

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宣传部设立“鹤壁文化名家”平台,负责“鹤壁文化名家”的审核、评选、管理工作。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后,由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组织初审。市委宣传部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且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未通过审查或有异议的不提交评审。

(三)平台评审。市委宣传部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四)研究审批。市委宣传部提出的建议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

(五)公示确认。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鹤壁文化名家”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委宣传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五、纪律和监督

1.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评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准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专家投票或打分结果、会议研究情况等。

3.加强全过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人才评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究相关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六、材料申报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推荐材料合并装订。相关表格,可登陆鹤壁文明网下载填写。

申报材料及顺序:

推荐报告(含人选产生程序、专家评议情况、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鹤壁文化名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

鹤壁文化名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2);

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附件3);

相关附件目录及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在本单位工作或任职的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个人简介材料;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杨保清

联系电话:0392—3316186

联系地址: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组织人事科


附件:1. 鹤壁文化名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 鹤壁文化名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3. 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

附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202309/c27750275fb2d53.doc

发布时间:2023-09-29 作者:鹤壁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