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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3号)及省文明委《关于推进全省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豫文明[2014]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要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以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风尚为目标,以文明河南建设为统领,以“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和建设“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项目为抓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持久深入开展,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建立健全制度

1、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志愿服务站、社区、单位志愿服务注册系统,搭建全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群众进行登记注册。鼓励实名注册,便于志愿者多地服务时长的汇总和志愿服务数据的异地转移及接续。鼓励各单位就近就便到所在社区进行注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2、建立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根据志愿服务需求项目,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文化培训和文明交通引导、救援救护、心理辅导、赛会礼仪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管理,主要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和安排下开展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3、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要坚持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由志愿服务组织安排专门人员以纸质和电子数据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包括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志愿者需要查询本人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因升学、入伍、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本人参加志愿服务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4、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制度。要建立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制度、嘉许制度和回馈制度。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褒扬和嘉奖,授予荣誉称号。鼓励有关单位在就学、就业、就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景点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5、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要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把志愿服务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之中。要研究制定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在校学生人人参加志愿服务,可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加快推进全市志愿者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法制办、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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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