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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和整体秩序,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年”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山城区针对城区市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城区主干道两侧环境综合治理。高标准整治道路两侧市容环境。抓好城区各主干道两侧的占道经营、各类“小广告”的清理查处,户外广告规范及非机动车辆的停放治理等。抓好各类市政设施及附着广告的维护,各干道桥梁的粉饰。清洗、修整、更新道路护栏,整修、大修破损路面、人行道,保障路灯照明。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辖区主干道两侧无有碍观瞻的堆物堆料、无生活废弃物、无卫生死角。更新部分垃圾箱、新建部分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取缔所有沿街占道且不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修车、洗车点,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抓好私搭乱建及各类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工作。

二是加强城区园林绿地综合治理。根据城市规划对道路、小区等及时进行绿化,新建一批街头游园绿地;对绿篱、行道树出现缺株、枯死现象及时进行养护补植;定期清理绿地、绿化隔离带内的烟蒂、果皮等杂物和白色垃圾。

    三是加强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市场内部经营秩序,重点解决集贸市场周边水果摊、炒货摊、杂货摊、菜摊等点路为市、乱摆乱设等问题,实行进市场进店内经营作业。彻底清除市场内的废弃物、卫生死角,做到定人、定责、定时管理。

    四是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落地实墙(不低于1.8)围挡,出入口进行地面硬化。实行密闭运输,严禁车辆运输洒漏、车轮带泥,所有进出运料车一律在晚上8时以后行驶。所有工地(含尚未开工的闲置空地)保证周边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是加强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各主次干道的机动车停放治理,确保畅通。规范设置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辆停站点。严禁载重车辆城区内通行;规范城市主干道交通标线设置,合理设置停车位。

    六是加强街头摊点、早夜市综合治理。按照合理规范、积极引导、疏堵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街头摊点、早夜市的规范管理,实行统一经营设施,定路段、定时段经营,解决街头摊点、早夜市影响社区市容环境和妨碍交通、消防安全,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等问题。

    七是加强城区周边道路卫生环境的综合治理。做好辖区西环线、牟山大道、红旗街东岭转盘的清扫、保洁及冲洗工作。严查装载不均衡平稳,捆扎不牢固,因封闭不严散落、飞扬、流漏物品的车辆。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