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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举行2012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为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努力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创建更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2日上午,鹤壁市在智慧鹤壁广场隆重举行2012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保国、市文明办主任李怀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卫万锋和市交通局、安监局、住建局、司法局、教育局、邮政局、文广新局、团市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文明交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秀驾驶员、文明交通志愿者、驾校学员、中小学生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现场

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保国(右三)、市文明办主任李怀新(左一)、市公安局副局长卫万峰(右四)现场指导

交警为市民发放宣传册

2012年是我国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第一年。为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按照中央、省文明办及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开展2012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鹤壁市文明办协同市交警支队制定下发《鹤壁市2012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紧紧“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

启动仪式上,市文明办主任李怀新指出,举行鹤壁市2012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一要提高认识,突出活动主题,力争做到“四普及,四增强”:即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二要周密组织,增强活动效果。各级文明办、公安、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共同制定“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联合组织策划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一个月集中宣传,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要精心策划,做强媒体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的背景、意义、活动主题和内容及我市相关工作措施。运用多种载体,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切实强化规则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天,在会场设置的交通安全咨询台、中国邮政自邮一族车驾管便民服务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发放彩页、书籍、挂图、影碟、及时贴、提示卡等宣传材料5000多份(套)。《鹤壁日报》、《淇河晨报》、鹤壁电视台、鹤壁教育电视台、鹤壁人民广播电台、鹤壁经济广播电台、鹤壁网、鹤壁手机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对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采访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