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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文明执法 努力提升市民安全感——访市公安局副局长郝军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与公安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日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了《鹤壁市公安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打击侵财犯罪、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据介绍,在积极推进文明执法方面,市公安局一方面完善执法程序,重点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公安局加快了行政执法信息化的建设步伐,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提高了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过程中,市公安局坚持专项整治和整体防范相结合,切实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首先是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其次,全面强化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加强对繁华街区、商贸集市、高铁车站等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深入开展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治安盲点。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积极推进文明执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从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入手,持续用力,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郝军说。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