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作为鹤壁市的老城区,是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过程中,该区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下一步如何打算?2月3日,山城区委书记徐伟接受了记者采访。
“山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从组织领导、目标考核、工作保障、任务督导四方面推动山城区创建工作。”徐伟说,2015年8月31日,山城区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制订了《山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与26家承担主要任务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种层层动员、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创建工作局面。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业绩考核,成立督导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为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山城区利用主干道和沿街的户外广告栏和LED电子屏加强创建常识宣传。同时,发挥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春节前夕,山城区邀请书画家结合“山城好人”的事迹,书写颂扬好人的春联,送到社区和农村,使好人们的精神传遍千家万户。
山城区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去年以来先后投资1.29亿元,完成了朝阳街、牟山大道等道路的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完成了酱菜厂胡同等43条小巷的改造提升和城区91座旱厕的改造;投入资金3084万元,全力推进汤河河道美化、净化建设,使汤河水质及两岸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对于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徐伟表示,山城区会继续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工作台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如期完成。“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使创建工作逐步实现突击性管理向日常性管理、制约性管理向服务性管理、经验性管理向制度性管理转变。”徐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