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群众身边典型的示范领导作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培育文明乡风,按照省文明委通知要求,将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让先进人物荣登各级光荣榜,树立“当先进光荣、学典型提升”的鲜明导向,引导农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努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推动文明乡风建设提供榜样支撑和道德力量。
二、选树对象
“乡村光荣榜”是农村先进人物的集合体,根植广大农村,主旨是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选树对象主要包括“好媳妇、好丈夫、好妯娌、好儿女、好公婆、好邻居、好乡贤、好党员、好支书”等类型,其事迹感人、群众认同、可信可学,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和价值导向;坚持逐级选树,定期发布“光荣榜”,常态化宣介,引领农民群众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选树条件是:
好媳妇:孝老爱亲,对公婆、父母孝顺,在照顾赡养老人方面主动尽责、事迹突出;夫妻互敬互爱,教子有方,吃苦耐劳,勤俭持家,讲究卫生,家庭团结和睦。
好丈夫:关心呵护体贴妻子,生活同甘共苦,互敬互谅互爱;崇德向善,教育示范子女,勤劳致富,承担家庭责任,履行应尽义务,无家庭暴力、无不良嗜好等。
好妯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亲如姐妹,相互体谅、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孝敬公婆,关心晚辈,积极主动承担赡养义务。
好儿女:传承中华孝道,关心父母生活和身心健康,主动承担家庭责任,为父母分忧;追求上进,勤劳诚实,自立自强,在学业、工作、事业上取得优异成绩。
好公婆:婆(公)媳关系融洽,平等相待,心灵相通,待儿媳似儿女;关心支持儿媳工作和生活,帮助教育下一代;传承良好家风,带头移风易俗,建设文明家庭。
好邻居:邻里之间关系和睦,不搬弄是非、相互攀比,共同建设文明乡风;以邻为善,守望相助,妥善处理邻里纷争,有困难和危险时勇于挺身而出,相互支持和帮助。
好乡贤:有文化修养,崇德尚贤,以实际行动弘扬乡土文化,涵养文明乡风;带领乡亲脱贫致富,办实事、办好事,奉献精神强,群众威望高;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村“两委”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村里发展出谋划策,自身形象良好;在移风易俗、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好支书:政治立场坚定,严守党的纪律,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领头雁作用发挥好,热心为群众服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协调处理矛盾;甘于奉献、敢闯敢拼,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三、选树方式
1.逐级选树。“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自下而上开展,坚持群众评群众、群众荐群众原则,选树不同类型的先进,建立各个层级的“乡村光荣榜”,上一级候选人须从下一级“光荣榜”人物中遴选产生,各个类别的人物原则上不交叉、不重复评选。好乡贤、好党员、好支书的选树主要在乡镇以上层面开展。
2.选树时限。“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行政村由村“两委”召集本村道德评议会组织实施,乡镇以上的成立专门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各县区的选树要错时开展,具体时间、选树数量由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县区完成选树后要择优向市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人选,作为市级的候选对象。市级“乡村光荣榜”由市文明办联合市直相关部门评审发布,每年发布一次,每个类别发布10人左右,发布时间在当年9月份左右。市文明办将按照要求择优向省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参与省级“乡村光荣榜”选树。
3.发布宣介。各级对当选“乡村光荣榜”人物,要及时发布信息、公布人员名单。村镇两级在村庄人员密集和显著位置设置“乡村光荣榜”,举行有“仪式感”的宣传发布活动;利用村大喇叭滚动广播先进事迹,开展好人讲故事等活动;县级在融媒体中心开设“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专栏、专题,深入挖掘人物的先进事迹,做好宣传推介,形成浓厚气氛;市文明办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市级“乡村光荣榜”主题宣传活动和基层巡演巡讲活动等,扩大典型的影响力。
4.实施奖励。对荣登“乡村光荣榜”的先进人物,各级组织单位要颁发荣誉证书,组织拍摄光荣照、戴光荣花、送光荣到家等活动。村镇可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措施,使各类先进典型享受村镇各类优待,让光荣者光荣,让有德者有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的评选组织,整合在基层开展的评选项目,建立健全选树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标准条件,确保上榜人物的先进性。要注重研究解决选树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偏,把正方向。把“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纳入各级文明村镇创评体系,写入道德评议会章程,促进活动开展常态长效。
2.充分发挥群众。“乡村光荣榜”是在基层农村开展的群众性选树活动,必须走好群众路线。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注重培育群众身边先进典型,把选树过程转化为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让农民群众在活动过程中受启发、受教育,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创建为民、评选育人的宗旨,创新选树形式和宣介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形成持久效能。要及时了解上榜人物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尊重典型、礼遇先进的良好氛围。
3.着力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主动搞好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善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深入宣传“乡村光荣榜”人物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导向,组织力量对有代表性、引领性、教育性的上榜人物事迹进行深度挖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抖音、快手、短视频、动漫等文化产品,及时向公众推送,扩大先进典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重总结宣传活动开展中形成的创新做法,做好互学互鉴。
发布时间:2020-07-16 作者: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