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乡土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涵养文明乡风方面的功能,规范和提升我市农村地区村史馆建设水平,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自今年起在全市开展村史馆示范点建设,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传承乡村文脉、留住乡愁记忆、守望精神家园、弘扬文明新风、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主旨,积极推进村史馆示范点建设,以此带动更多的乡村建设村史馆,不断拓宽农村思想道德教育阵地,满足新时代农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和精神需求,为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有利保障。
二、建设目标
从2020年起,结合实际推行村史馆示范点建设,到2022年,在全市农村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当、群众欢迎、充分发挥作用的村史馆,农村思想道德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提升。
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个行政村村史馆示范点,鼓励基础条件好或筹集社会力量支持的村自主建设。
2021年—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文明村基本建成村史馆。
三、建设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村史馆建设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引导农民群众追求崇德向善的价值取向,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乡土情怀,激发决战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的精气神。
2.坚持育人铸魂。村史馆建设要以史聚人、以文化人、以德育人,运用多种形式展示村庄变迁、风土人情、文明风尚、发展巨变、家国情怀等内容,涵养文明乡风,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3.坚持地域特色。村史馆建设要结合地域特色,充分挖掘本地在生产生活、饮食、服饰、节庆等方面的特色资源,全面展示村庄发展的历史文脉,传承乡土文化和民俗风情,让农民群众留住乡愁记忆,形成“一村一品”的鲜明特色。
4.坚持典型示范。村史馆建设要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新路子,认真抓好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逐步扩大覆盖面。鼓励乡贤能人为村史馆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四、组织实施
1.明确功能定位。村史馆要具备收藏、展示、传承、教育等功能,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传承乡村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的精神家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实践课堂,凝聚群众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宣传平台,达到凝聚村民、教育村民、引导村民的目的,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创新建设模式。村史馆建设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力求保持村落自然历史特色,根据自身条件和展示需求确定面积,一般不应低于60平方米。一是共建共享型。充分利用村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各类公共房屋设施,通过场所共建、活动共享、功能互补等方式开展场馆建设。二是标杆带动型。经济基础较好或有社会力量资助的,可衔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选择适宜的地方改建或扩建。三是综合利用型。将村里空闲房屋、闲置校舍、腾退宗教活动场所等场地,通过修缮、改造、置换等方式转化为村史馆,提高村史馆建设的经济性、实用性。
3.用好史志资料。内容真实、史志丰富是村史馆的灵魂,必须广泛收集、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当地史志办、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单位的作用,收集相关史志资料,协助核准有关图文资料,确保史志资料有依有据、真实可信。发动当地“五老”队伍、乡贤、驻村第一书记等为村史馆建设献计献策,搞好方案评审、物品捐献、资料整理、展品布局等工作,提高村史馆建设的科学性、群众性。
4.科学设计展陈。村史馆要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主题,结合场馆面积、布局等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力求主题鲜明、版块清晰、内容丰富,以图文资料、实物展陈、荣誉展示、视频展播、情景再现、愿景展望等板块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村落历史变迁,展示乡村独特的地域文化、社会发展进步、历史先进人物和农民精神风貌等,提升村史馆建设的质量和内涵。
5.丰富活动内容。村史馆主要服务对象是当地农村群众,要发挥村史馆的功能作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道德评议会等设计的活动载体有效衔接、互为补充,从农村群众的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出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举行节日民俗、技艺传习、经典诵读等群众性主题活动,举办成人礼、集体婚礼、先进表彰等公共文化活动,引导村民珍惜荣誉、接续奋斗,激发爱党爱国、爱村爱家热情。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思想教育,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热爱家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把村史馆示范点建设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统筹,纳入当地乡村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定期通报建设进展,确保示范点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县区文明办要加强科学指导,做好事前方案论证、事中建设监管、事后组织检收等工作,保证村史馆示范点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2.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区要积极推进村史馆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第一批示范点建设资金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进行建设,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省文明办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择优选取35个村史馆给予资助。
3.加强建设管理。要本着选址科学、示范带动、项目管理、有效运行、发展持续原则,因地制宜进行建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注重实效。要落实“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让村民参与到村史馆建设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奖补资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财政规定,接受审计和监督。
4.搞好开放维护。村史馆建成后要定期开放,各行政村要建立村史馆开放、日常维护等管理制度,招募志愿者、返乡大学生、退休教师、老干部、退役军人等作为专兼职讲解员、管理员,确保村史馆正常运转。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补充更新村史馆内容,不断拓展延伸村史馆的文化内涵和载体功能,提高村史馆吸引力,逐步打造成为本地特色文化旅游名片。
发布时间:2020-07-16 作者: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