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统领全局工作的“龙头”来抓,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督导运作、持续奖惩助力,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素质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专栏、专题,刊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图片,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等,强化创建动态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知晓率。二是利用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动员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深入结对社区,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结对帮扶文明共建等活动481场次,累计参与单位312家。三是举办道德讲堂活动进行宣传。市文明办年初专门下发通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督导,使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开展道德讲堂1046场,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推动24字入脑入心入行。四是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宣传。组织文明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团队10多万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公园、进社区等,发放公益广告画册、宣传页等资料36万份,深入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五是通过文艺展演活动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戏曲协会、作家协会、文艺志愿者等群体的优势,创作大量深受群众欢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作品,通过戏曲、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献给广大市民,截至目前,已开展基层巡演活动1200余场次,深受大家喜爱和欢迎。第一季度文明城市创建考评问卷调查中,群众知晓率达到76%以上。
二、建立长效机制 发挥龙头作用
一是建立常设机制。市创文办已成常设机构,县区、乡镇(办事处)各委局及基层分局全部设立了对应的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确保人员、经费、责任全覆盖。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明确各职能部门与各系统基层机构、各城区与所在乡镇(办事处)承担的工作任务,突出责任共担,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点。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下发了《鹤壁市创建文明城市考核奖惩暂行办法》,采取资料审核、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创卫绩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评排序,严格奖惩兑现,提高了基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督导运作 注重创建活力
一是明确任务分解。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我们将创建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测评体系》4大板块、122条测评指标,细分到6个城区、77家市直单位,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完善考评办法。我们根据上级精神,结合鹤壁市实际,制定了2018年文明城市考评办法,采取每月一暗访、每季度一考评、每天半年一排名的方法,促进基层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选树典型。我们在推进全域创建过程中,着重打造了公共文化场所、社区、集贸市场、村镇、中小学校、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8类典型示范点位,以点带面促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