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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文明单位结对共建 集中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位

为扎实推进“十大示范工程”,切实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打赢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确保“六城联创”首战必胜,我市决定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全面达标基础上,实施文明单位结对共建,集中打造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位,并于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共建任务。

此次共建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验收标准,通过集中开展结对共建工作,高质量打造一批创建示范点位,带动所有创建点位达标提质,为高质量通过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奠定基础。

共建的原则有全面统筹,突出重点。示范点位要以打造亮点、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为重点,统筹推进所有创建点位达标,实现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城区主要领导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十大示范工程”明确的任务,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划分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分包示范点位,共同推动落实。明晰责任,严格考核。示范点位要明确各城区、共建单位具体信息,制作公示栏向社会公布,市“六城联创”办、市创文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共建示范点位进行调研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并作为文明单位评选和表彰的参考依据。

示范点位包括街道、社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小区、背街小巷、中小学校、商业街、公园景区、乡镇、大型商场超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等。

9月15日前要全面完成共建任务,并注重持续性、长效性,不断巩固提升。在9月20日前,市“六城联创”办组织对各共建示范点位进行集中观摩评比。

发布时间:2020-07-24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