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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鹤壁文化名家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单位,市委党校,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鹤壁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围绕增强文化自信,以高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和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产业紧缺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造诣精深、成就突出、德艺双馨、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
  (二)目标任务
  “鹤壁文化名家”计划是指从2018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培育并评选出“鹤壁文化名家”50名左右,加大培养支持力度,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骨干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为繁荣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加快构筑文化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及标准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的范围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业务人才,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 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 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
  3. 出版界。主要包括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等工作人员。
  4. 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5. 文化经营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一般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遴选标准
推荐为鹤壁文化名家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特殊条件下,国家级文艺协会会员、获得国家级文艺奖项者可破格推荐。
  三、遴选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宣传部设立“鹤壁文
  化名家”平台,负责“鹤壁文化名家”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组织初审。市委宣传部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且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未通过审查或有异议的不提交评审。 
  (三)平台评审。市委宣传部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四)研究审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市委宣传部提出的建议人选。
  (五)公示确认。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鹤壁文化名家”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委宣传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鹤壁文化名家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四、激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为“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政策倾斜。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资助,支持“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建立“文化名家工作室”,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
  (四)优先参评。“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中原文化名家。
  (五)政治吸纳。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六)联系服务。将“鹤壁文化名家”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五、纪律和监督
  1.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评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准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专家投票或打分结果、会议研究情况等。
  3. 加强全过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人才评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六、推荐材料及联系方式
  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等相关表格,可登陆鹤壁文明网下载填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包括:
  1. 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5.个人简介材料。
  联系电话:0392—3291683
  联系地址: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组织人事科(鹤壁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723房间)
  附件:
  1. 鹤壁文化名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 鹤壁文化名家简要情况表
  3. 鹤壁文化名家人选推荐表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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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1 作者:鹤壁新闻网